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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烈祝贺刘芳、李宝梁两位老师荣列“红名单”

发布时间:2019-11-07 00:11作者:办公室 保护视力色:       
   祝贺我校刘芳、李宝梁老师荣获市教育局认定的信用“红名单”人员   
   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,推进信用建设工作制度化,市教育局印发了《淮北市教育系统实施信用“红黑名单”制度暂行办法》(淮教〔2019〕104),文件第三条规定了信用“红名单”认定条件:1.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学校;2.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;3.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“好人”、“道德模范”;4.出版与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专著、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教科研成果、获得课堂教学或专业技能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人员;文件第七条规定了被列入信用“红名单”的单位,在有效期,在评优评先、财政资金及补助等方面优先考虑;被列入信用“红名单”的个人,在有效期内,同等条件下,在评优评先、职称评聘、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等奖惩措施。
   按照文件规定,根据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》(皖教〔2019〕11号),我校刘芳老师荣获安徽省“全省优秀教师”称号;根据安徽电化教育馆《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》,我校李宝梁老师的课件荣获课件类一等奖。按照文件规定,我校刘芳老师、李宝梁老师被认定为信用“红名单”人员。